“地中海贫血”基因携带者求职不该这么难
比眼里有标准更重要的,是眼里要有人。林芳被解聘事件中,标准有问题,执行标准的思路也有需要改进之处。规则可以修订,标准可以更新,但无论何时,对人的公平和尊重,都不应缺席。
作者:马青
2025年5月,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某幼儿园教师林芳(化名)因被举报“患有地中海贫血并隐瞒病史”而被园方解聘。举报材料据称是林芳在产检时所做的基因检测报告,显示其为地中海贫血(下称“地贫”)基因携带者。经医生核实,林芳在近年的三次体检中均未显示贫血,属于无症状的“地贫”基因携带者,也就是本人健康状况与常人无异,无需特殊治疗,只需在生育时注意遗传风险。
有些职业的确需要应聘者进行健康体检,比如教师、医疗、餐饮行业等,这个大家可以理解。但是,只因携带“地贫”基因就不能做老师,这样的招聘标准确实让人惊讶。
海沧区教育局表示,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发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规定,体检检出“血液系统疾病”,属于不合格。“因为‘地贫’属于血液系统疾病,我们才说她是隐瞒病史,如果说‘地贫’不属于血液系统疾病,就不存在解聘的问题。”同时,该教育局也承认,福建省教师招聘体检标准需要修订,现在的体检标准参照的是《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存在滞后性。因此,在解聘争议发生后,该局已就“地贫”问题起草了一份建议书,提出修订现行体检标准,增设豁免条款,建立多部门协同长效机制。
这一做法看上去“很讲原则”:一方面,规定未改之前严格遵守,以体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另一方面,承认规定不合时宜,并提交了修改建议。但问题在于,即便按照现行规定来操作,解聘也值得商榷,并非唯一且必然的选择。
“隐瞒病史”的前提是确有病史,林芳在此前的体检中未查出贫血,只在产检做基因筛查时才确定是基因携带者,说她没有如实填写,有没有可能是她入职填表时还不知道?没有病史,何来隐瞒?
更何况,医生表示,无症状的基因携带者从医学上说不是病人,就像有人携带癌症基因,但并不是癌症患者一样。“地贫”基因携带者没有临床症状,也不需要治疗,不影响工作与生活,更不传染。把携带者一概视为“血液系统疾病”而不准其做老师,缺乏科学依据,甚至存在歧视之嫌。规则不够清晰准确的时候,可以有不同的解读,为什么偏要选择对从业者最不利的那个呢?归根到底是“宁枉勿纵”的一刀切思维在作祟。
值得警惕的是,当“地贫”基因携带变成了就业筛选的门槛时,这道门槛还有可能异化为职场中的性别歧视。地中海贫血男女皆有,但实际操作中,因为孕检和产检是女性婚育过程中的常规环节,基因筛查通常在这一阶段完成。虽然体检标准是中性的,但现实中落在女性身上的概率却更大。事实上,记者调查发现,此前厦门多位求职者都是因为产前查出携带“地贫”基因最终被拒聘。林芳被解聘,也是有人给单位提供了她的产检基因报告。
然而,产检报告属于高度敏感的个人医疗信息,根据《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这类信息负有严格保密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擅自获取和使用。那么问题来了,林芳的产检基因检测报告是如何落到举报者手中的?如此外泄已经涉嫌侵权,单位岂能无视报告的隐私性,反而当成是解聘依据?这样的举报被认可,等于把职工的医疗隐私置于随时可能被外泄、被利用的危险之中,成了职场博弈的筹码。
好在教育部门已提出修订标准的建议,说明他们已经认识到了原来规定的不合理,但比眼里有标准更重要的,是眼里要有人。在林芳被解聘的事件中,标准有问题,执行标准的思路也有需要改进之处。规则可以修订,标准可以更新,但无论何时,对人的公平和尊重,都不应缺席。(马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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