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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索赔盯上基层诊所,不能惯着

2026-07-30 17:19:08

基层诊所在一些细节上可能没那么规范严谨,而职业索赔者也正是抓住这些程序上的疏忽,甚至主动诱导医师做出不规范操作,再回头反手举报牟利。这样的出发点显然已背离了监督的本义。

  作者:朱昌俊

  据新京报报道,职业索赔正在盯上基层诊所。去年夏天,一名年轻男子匆匆走进河南南阳的一家诊所,自称赶着去外地,想购买三瓶调理身体的中药丸,共计300多元。忙乱中,执业医师崔莹(化名)没有开具处方,在男子离开后转身继续接诊下一位患者。几天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来到诊所,称有人举报诊所销售药品未开具处方。在相关部门协调下,诊所退还了300余元药费,并赔偿对方2000元。后来,卫健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崔莹,这是一个职业索赔团伙,近期对多家诊所举报索赔。类似的经历,正在越来越多基层医疗机构上演。

  从具体事由看,有患者要求将整盒药拆零分装,随后诊所因“拆分销售药品”被举报;有人发现,同一张医院的处方单,在一段时间内辗转出现在不同城市、不同诊所,重复配药、重复索赔;还有诊所因药品标签不规范、处方留存不完整、拆零药品未标注药名和有效期等细节问题被反复投诉。

  如果说职业打假索赔的合理性和价值,在一般商业领域仍有可讨论的空间,那么当它蔓延到基层诊所,就必须给予高度警惕了。

  的确,正如多位受访专家指出的,不能简单否定职业打假。如对于非法购药、假劣药、无证制剂、虚假处方、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行为,依法举报能够补充监管线索,倒逼医疗机构提高合规水平,客观上具有社会监督作用。但就现实情况看,职业索赔之所以盯上基层诊所,主要利用的就是“机构小、监管严、资质要求高、留痕能力弱”的结构性短板,以及基层机构极为重视口碑,不愿意惹上官司和纠纷的心理。

  同时,在熟人社会中,基层诊所在一些细节上可能没那么规范严谨,而职业索赔者也正是抓住这些程序上的疏忽,甚至主动诱导医师做出不规范操作,再回头反手举报牟利。这样的出发点显然已背离了监督的本义。

  更要看到,基层诊所暴露出的不足,主要还是属于基层医疗基础设施不完善、人才匮乏等系统性问题,而并非单纯的个体责任。如果这些结构性短板被一些人当作“商机”加以利用,不仅无助于诊疗规范的改进,反而会继续推高医患信任成本,使得诊所不得不把大量精力耗费在防“碰瓷”上,进一步加剧基层医疗资源的紧张。道理很简单,一旦恶意投诉泛滥,一些本来人性化的便民服务也可能不得不退缩。到头来,损害的还是基层诊所和患者的共同利益。

  因此,必须将恶意投诉与合法监督严格区分开来,防止举报机制异化为牟利工具。监管部门在受理和核查相关投诉时,也应积极甄别投诉动机,及时发现异常行为,对明显恶意的投诉依法驳回。而现实中,一些地方仍以“尽快结案”为导向,对投诉与举报、民事索赔与行政处罚、真实违法与设局取证等不同性质的问题缺乏细致分流,这也在客观上为职业索赔推波助澜。对此,应该有相应的改进和纠偏。

  事实上,今年4月实施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已明确提出,禁止滥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对职业恶意投诉可不予受理、移送公安追责。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解释,可以结合购买数量、投诉频率、真实消费关系、投诉人身份信息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属于恶意投诉;另外,现实情况千差万别,设区的市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还可以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判断因素。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相关部门当以负责任的态度,为基层诊所免于恶意索赔撑腰;同时,相关法规也应进一步细化,对“小过”以及一些长期形成、虽有瑕疵但危害轻微的服务习惯,当从轻处罚、教育引导为主。一句话,正常的监督当保障,但恶意牟利不能惯着。(朱昌俊)

责任编辑:金凌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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