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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互联网企业竞争告别“黑武器”,回到良性轨道

2018-04-11 17:37:22

竞争是市场经济中的常态,互联网企业之间有竞争,也再正常不过,特别是在很多企业不惜跨界竞争的大背景下。但竞争再激烈,也该恪守商业伦理,遵守游戏规则,切忌吃相太难看。

  近年来,寄附在互联网上的“水军”“黑公关”乱象,正引发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就目前看,这类乱象未现消停之势。4月9日,两家互联网公司先后发布声明称遭到了有组织地抹黑;近百个以市级地域号为主的公号,同一天刊发转载了内容素材几乎完全一致的文章,文中将来自其他平台的伤害儿童视频张冠李戴,转嫁栽赃;多个顶着相似格式ID的僵尸号集体上线,在多个平台同个时段内发布诋毁性内容。

  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熟悉的路数:内容上罔顾事实,捏造情节;短时间内密集发布、广泛分发、全网扩散;带有明显的组织化操控、规模化操作痕迹。这一切,均指向了时下饱受诟病的网络“黑稿”现象。

  去年7月,《人民日报》曾以《网络“黑稿”何时休》为题,报道了企业竞争中利用抹黑对手的“黑稿”进行商业诋毁的互联网乱象——台前称“友商”、背后“捅一刀”。文章明确指出,“黑稿”演变成了不正当竞争的“黑武器”,不仅侵害相关企业的商业信誉,也搅乱了新媒体行业秩序。

  遗憾的是,虽然作为网络毒瘤的“黑稿”为祸不浅,可有些自媒体仍企图利用它当作攻击或搞臭竞争对手的利器。正因如此,“黑稿”引发的纠纷和官司屡见不鲜。

  就去年看,无论是美团点评起诉自媒体“互联网分析师于斌”侵犯自身名誉权,还是优信起诉自媒体“互联网热点分析”以不实文章误导公众等事件,都说明“黑稿”这个互联网脓疱,在话语权弥散化的自媒体时代正暗中扩散着。说到底,自媒体在传播的过程中也应遵循基本的媒体伦理。特别是那些大号,更要将自身表达框定在合法合规的范畴内,不能动辄造谣传谣,更不能弃守应有的社会责任。

  竞争是市场经济中的常态,互联网企业之间有竞争,也再正常不过,特别是在很多企业不惜跨界竞争的大背景下。但竞争再激烈,也该恪守商业伦理,遵守游戏规则,切忌吃相太难看。之于企业,要想在白热化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还得靠革新技术、升级模式,这些才是核心竞争力。

  “黑稿”“黑公关”等恶性竞争招数,到头来虚耗的是大量注意力资源,带来了信任危机,也造成了不公平竞争,给整个互联网生态带来巨大的负外部性。对整个行业的影响,正如知识产权学者张平所说,“恶意竞争只能一损俱损,恶化互联网的生态环境,失去整体产业的竞争优势。”正是考虑到这些,很多业界人士和学界专家都已形成共识:“黑稿”“黑公关”等已成社会公害,加强治理刻不容缓。多家互联网企业还联合发布《反商业诋毁自律公约》,呼吁倡导文明的商业环境,联合打击商业诋毁。

  眼下,我国《网络安全法》规定的“网络相关行业组织按照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制定网络安全行为规范,指导会员加强网络安全保护,提高网络安全保护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已为打击“黑稿”“黑公关”提供了遵循。接下来,怎样让规范传统营销和公关模式的法律体系加强对网络公关的适配性,怎样在受害企业维权之余增加对谣言与“黑稿”的主动治理,是个严肃课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清朗的网络空间”,容不下“黑稿”“黑公关”这类网络黑产。也希望互联网企业今后能避免一言不合就开“黑”,将商业竞争拉回良性轨道,并以良性竞争增进社会福祉。(麦徒)

责任编辑:刘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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