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绿孔雀,环评程序不能走过场
如果把环评机构看作是阻挡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安全的闸门,那么,谁来监督这一阀门,是关系到现有环评机制能否有效运转的关键。
不久前,备受环保人士关注的“云南绿孔雀案”一审判决出炉。戛洒江一级水电站项目被判“立即停止”,水电站建设是否重启,须待被告按生态环境部要求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由相关行政部门作出决定。
已投资10亿元的水电站项目被按下暂停键,栖息在当地的濒危物种绿孔雀重获生机。但是,这并不是当地生态环境保护的最终胜利,水电站项目并未永久停建。如果被告方修改环评,“打补丁、补漏洞”,未来仍然存在很大变数。
当前的胶着状态并非不可避免。如果环评机构切实落实责任,出具更具科学性和权威性的意见,无疑能减少“环评程序合法,但结论失实”的尴尬。“云南绿孔雀案”给当地生态带来巨大威胁,给建设方造成经济损失,构成“双输”的局面,不客观、不准确的环评要负很大责任。承担环评工作的昆明设计院声称没有亲眼看到绿孔雀,但在法庭上,环保组织拿出了大量图片和视频资料。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常由建设单位出资,委托技术单位开展。一方面,建设单位需要控制环评成本,因此严格的科学考察因经费限制而难以实施;另一方面,出资者更期待环评机构出具“自己想要的结果”,那些认真从事环评的单位和专家反而会在市场上遭到排斥。这在客观上造成了一些环评“走过场”,既缺乏对当地生态环境面貌的深入调研,也无法反映工程建设对环境的真实影响。
环评机构缺乏独立性久经诟病。此前,因为环评机构挂靠在政府环保系统旗下,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被批评为“红顶中介”。在2016年年底前,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全部脱钩或退出建设项目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环评机构全面市场化,作为独立的法人企业开展工作。然而,减少权力的干预以后,环评机构又面临资本的侵蚀。环评在市场环境中理想的监督作用并未有效发挥。
如果把环评机构看作是阻挡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安全的闸门,那么,谁来监督这一阀门,是关系到现有环评机制能否有效运转的关键。生态环境部曾披露,部分环评机构为应付检查,存在弄虚作假,修改多份环评文件等行为。再加上新版《环境影响评价法》取消了环评机构资质许可,监管和监督环评机构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对弄虚作假、不负责任的环评应严格追究责任。
在“云南绿孔雀保卫战”中,一些敢说真话的年轻科研工作者的表现令人肃然起敬。推动环保组织关注绿孔雀的顾伯健,当年仅仅是一名在读硕士生。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到位,正需要这样一批对生态环境保护有使命感、责任感的专业人士。环评机构理应树立底线思维,把环评的公信力、科学性、准确性视为在行业内立足的根本。
作为国内第一例濒危野生动物保护预防性公益诉讼,“云南绿孔雀案”的走向无疑有示范意义。公益环保组织以法律手段介入生态环境保护,在生态环境遭到明显破坏前,预防性地阻止相关单位开展工程建设的做法,为及时拯救濒危物种开辟了新的路径。很多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行为都是不可逆的,物种一旦灭绝,便不可能再生。因此,对环保失职行为的预防惩戒,不仅要体现在事中和事后,更要在事前,让法律和监管的大棒高高悬起。(王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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