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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矿坑吞噬三名少女,谁之过

2020-05-09 12:39:38

那些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能拿生命来“探测”,不能等到事故发生后再追悔莫及。未雨绸缪,及早行动,这才是对生命,也是对公共安全负责的态度。

  近日,江西吉安三名少女殒身废弃矿坑的悲剧引发关注。媒体报道称,三个遇难的女孩均只有十来岁,她们的遗体打捞上岸后,穿着用旧衣服改成的“泳衣”。出事的矿坑已废弃七八年,宽超过200米,最深处有50米深,三名女孩被打捞起来的位置水深在17米左右。事发村庄的村支书坦言,矿主曾留下40万元用来处理废坑,但村民打算用它来灌溉,就打消了回填的念头。这里常有人来钓鱼、放牛,杂草丛里的“水深危险”提示牌也慢慢失去了警示作用。

  三个少女正处在含苞待放的年纪,却不幸被废弃矿坑吞噬,令人惋惜和心疼。可以想象,他们的父母和亲友该是怎样的绝望和悲痛。

  这起悲剧之所以发生,女孩们父母未能善尽监护责任是一个原因,相信他们也为此深深自责。然而更值得追问的是,这样一个废弃矿坑,为何长期无人治理,成为吞噬生命的黑洞?

  对此,当地村民和村集体无疑要承担很大责任。挖矿矿主走之前留了40万元让他们自行处理废坑,但村民出于短视,将用这笔钱做了它用,导致自己身边埋下一个巨大隐患。与此同时,当地对于这个隐患也没有安排相应的管理措施,如专人巡视、装设防护网等等,偌大一个矿坑只有一个不显眼的“水深危险”提示牌,掩藏在杂草丛里。如此毫不设防的状况,出事其实是早晚的事。

  而上级政府同样责无可逭。矿主在当地采矿,应当是获得政府审批。矿采完后,废弃矿坑的治理和生态的恢复,理当是当地生态治理的重要一环。换言之,这种废弃矿坑无论是回填还是开发利用,从方案的制定到治理过程,应当由相关政府审核并全程监督。可是涉事矿坑治理却看不到相关政府部门的影子,矿坑废弃了七八年同样无人闻问,这其中是否存在失职?

  废弃矿坑吞噬三名少女,显然是一场人祸。对于这一人祸,要反思和改进,尽快启动涉事矿坑的治理,对责任人员进行追责。更为重要的是,应当举一反三,加大对废弃矿坑治理的监管,从源头堵住安全的漏洞,避免类似悲剧重演。

  以江西为例,作为一个矿产资源大省,废弃矿井矿坑,恐怕不在少数,这些矿井矿坑,由于大多地处偏远,治理和监管就显得格外重要。不仅是江西,许多矿产资源丰富的地区都存在类似问题,矿坑夺人命的新闻也常常见诸于媒体,如山东淄博一男子在矿坑溺水身亡;19岁男孩在重庆“网红”矿坑湖不幸溺水身亡;江苏南京六旬老太割芝麻掉入200米深矿坑死亡;山东枣庄老汉骑电动车掉下土桥,摔进矿坑不幸死亡,等等。

  可见,在全国各地,有着大量的废弃矿坑处于无人监管、无人治理的“裸奔”状态,这是公共安全不容忽视的威胁。对于这些危险矿坑,应当尽快纳入治理日程,做好警示与防护,避免悲剧的发生。

  事实上,对于废弃矿坑的治理,早有成熟的技术和经验。比如,此前浙江德清曾利用填泥回矿,增加耕地面积,北京怀柔利用矿洞养娃娃鱼,也有很多地方将矿坑做成小公园。可见,只要处置得当,废弃矿坑不仅能够消除危险隐患,还能变废为宝,成为可利用的资源。

  当然,这样的治理需要花费一定的资金,但人命关天,这笔钱无论如何都不能省。何况,这也是采矿企业必须承担的生态恢复责任,是政府环境和安全治理不容推卸的责任。

  废弃矿坑吞噬三名少女的悲剧敲响警钟:生命只有一次,那些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能拿生命来“探测”,不能等到事故发生后再追悔莫及。未雨绸缪,及早行动,这才是对生命,也是对公共安全负责的态度。(于 平)

责任编辑:王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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