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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才成“绑架人才”,如此高校谁还敢去

2020-05-09 17:55:16

学校不开出优厚的物质条件就吸引不来人才,可吸引到真正的人才之后光靠物质条件又留不住。在给还是不给之间摇摆,就难免变得左顾右盼、前后不一。

  近几年,全国很多高校都表现出求贤若渴的态度,动辄开出给房子、给高额安家费等优厚条件,但最近媒体的一篇报道,却让人看得目瞪口呆。

  2013年,为招聘简章中的房子、安家费和科研奖励政策等福利待遇心动,海外归来的刘博士等人决定入职江苏省盐城市盐城工学院。然而,入职后学校提供的过渡性居住房屋租金不断上涨、人才公寓无法兑现、科研奖金大打折扣……刘老师提出辞职,却被学校索要138万元赔偿款。

  先是画大饼夸海口诱骗人才,人来了之后各种克扣缩水,等人要辞职时又索要高额赔偿金,高校这一整个套路看下来,让人大跌眼镜。这种做法所引发的争端,其实具有很大的普遍性。这几年,高校和所引进人才因为承诺不兑现而引发的矛盾很常见,不能简单归咎于高校故意设局耍赖,而是这一引进人才的模式本身蕴藏着风险。

  不难发现,此类纷争多发生于一些不那么“知名”的高校。这类高校如果纯从专业上看,是很难吸引到高水平人才的,于是只能通过给房子等手段来提高筹码。有的高校是先夸了海口,结果因为地方政策限制没法兑现;也有的高校是兑现了,可是为了留住好不容易吸引来的人才,对房子的产权等暗设很多限制,希望实现“人在房在、人走房留”的目的。但教师发现拿到手的是打了折扣的房子,难免不满。

  那么这些高校为什么总是藏着掖着、甚至出尔反尔呢?现实地看,这些高校多数在科研专业上发展空间有限,一些人才经过几年磨练发现够到了职业发展的天花板,是为了一套房子留下,还是跳槽去更好的高校或者科研单位?如果干几年就走,付出那么大代价的高校,显然就会觉得做了赔本买卖。

  所以事情的深层矛盾就在这里。学校不开出优厚的物质条件就吸引不来人才,可吸引到真正的人才之后,光靠物质条件又留不住。在给还是不给之间摇摆,到了行动层面就难免变得左顾右盼、前后不一。而138万的赔偿,与其说是高校贪财,不如说是拙劣的绑架式挽留。

  就盐城这所学校和刘老师之间的是非来说,应该是很清晰的。高校事先给出的承诺打折,面对离职开出的索赔离谱,法理情理都不会支持学校的做法。法院最后的判决,大概率也不会支持学校,可能会像之前的一些案例仲裁一样,让离职教师给一点象征性的赔偿了事。

  而就这一普遍现象来说,反思是多层面的。学者个人先应该想清楚,首要的追求是物质条件还是职业发展,如果只是想要房子过渡下就走,那恐怕很难如愿;对学校来说,经过这么多年的试验也该明白,光靠房子是留不住人才的,或者说,应该追求和学校自身发展实际相匹配的人才,不要盲目追捧名校高学历。

  另外教育科研部门在分配项目、资金等时,也应该根据科研价值,而不是只看重学校的名头、人才的学历,否则会限制更多学校和人才的发展。可以想象,如果普通高校也有更多的专业发展空间,那么高校和老师之间的矛盾就会少很多。(敬一山)

责任编辑:王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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