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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疫情也要防个人信息泄露

2020-11-23 14:20:05

一场疫情,考验的不仅是社会的疾控能力、管理能力,还有社会的宽容、公共部门的体贴以及民众的文明自觉。我们已经交上不错的答卷,不应再犯不必要的错误。

  伴随着入冬的寒流,疫情也开始在一些局部地区躁动起来。11月20日,拥有1900多名登记居民、位于渤海海边的天津瞰海轩小区,被划定为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该小区在近10天时间里,已接连发现了8名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和这种局部疫情相对应的是,确诊者有罪论及其个人信息泄露,也悄悄抬头。

  11月19日晚,一份来自非正常渠道的“某确诊者调查报告”开始在社交媒体传播,确诊者杨某及其家人的详细家庭住址、手机号等信息,以及他接触过的人的姓名和手机号码等均遭泄露,并因此遭受电话骚扰。

  对此,天津市疾控中心一位负责人表示,疾控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时,“肯定是保密的,保护个人隐私。”那么,问题来了,如此详细、完备的确诊者信息,哪些人才能获取?究竟从哪里泄露出来的?这不该成为一桩悬案。

  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或许当地疫情防控的相关部门也应该配合公安部门,查清确诊者的信息是如何泄露的,谁要具体对此负责。如果这份报告是从疾控或医疗部门内部泄露的,那么更要查清楚,问题究竟出现在哪个环节,不能让这次的信息泄露成为一笔糊涂账。否则,类似的泄露还可能发生。

  要倒查清楚,除了给予有关部门和人员必要的按规处罚外,还要针对性地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信息保护的能力。这同样是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中个人信息保护机制的重要一环。为此,一个原则必须坚守:不能为了防控疫情,就牺牲民众的个人信息安全。

  我们一定要认清,确诊患者是受害者,不是有问题的人;当他遇到了困难,需要我们的帮助,而不是歧视和指责。虽然在一场涉及隐私的社交传播中,常常会出现人员众多、无法查处的情况。但这个“罪不责众”,并不代表传播和窥视他人隐私就是正义的。遇到这类泄露他人隐私的信息,不主动传播,更不要去骚扰当事人,这同样是我们的体面。

  我们如何对待正在遭受侵害的陌生人,将来我们陷入类似境遇时,就可能被他人以同样的方式对待。每个人其实都该设想一下,如果确诊者是自己或亲人,如果有一天自己被划定为密切接触者,我们希望获得怎样的权利和对待,那么我们今天就该怎么做。

  一场疫情,考验的其实不仅仅是一个社会的疾控能力、管理能力,还有社会的宽容、公共部门的体贴以及民众的文明自觉。我们已经交上了不错的答卷,不能在接下来的考试中,再犯一些不必要的错误。(与归)

责任编辑:郝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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