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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大家谈】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共同驱散校园欺凌的迷雾

2024-03-06 14:37:20

“第三方”其实是个概称,代表着强大且广泛的社会力量,可以是高校等教育研究机构,可以是专业的心理医生,可以是司法执法部门、社会调解组织等。

  理想中的校园是无瑕的象牙塔,现实中的校园却有着各种各样的灰暗阴影,校园欺凌就是其中之一。全国两会上,有全国政协常委提出建议,尽快扶持和培育专业的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防治学生欺凌,从事学生保护工作。她在调研中发现,校园欺凌往往具有隐蔽性和不对称性,被欺凌的学生往往不会告诉家长,也不会告诉老师,因此,如果有专业的学生保护组织,会更容易发现并干预。第三方社会组织还能缓解家校之间因欺凌事件而产生的次生矛盾。

  校园欺凌的确不同于更容易辨别的校园暴力,分为关系欺凌、言语欺凌、身体欺凌、网络欺凌等形式。《法治日报》在去年一篇针对校园欺凌的报道中讲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14岁的小李是个转学生,在新学校里被几个女生盯上了,她被嘲笑“胖”和“丑”。这几个女生的态度还影响到了其他人,小李在学校里不管做什么都会被嘲笑,发育的胸部也引起哄笑。这种欺凌不是直接的身体伤害,但它让小李精神上“伤痕累累”。那些沉默的旁观者,或偶尔也一起参与嘲笑的同学,甚至都不一定会意识到自己是欺凌的帮凶。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课题组在2020年至2022年,针对3108名未成年学生的调研显示,53.5%的学生认为自己遭受过校园欺凌,这个比例令人咋舌。调查中,占比较高的欺凌现象包括东西被偷、被取笑或捉弄、被辱骂、被体罚、被人歧视、被人孤立排斥、受到暴力威胁或恐吓等。

  因为校园欺凌具有形式多样、持续时间长,隐蔽性强、不易被察觉的特点,所以,等它被发现时,受害者往往已经承受了长期的心理重压。同时,由于缺乏及时干预,加害者也没有得到正确引导和教育,导致其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毫无疑问,学校在干预校园欺凌中承担着至关重要的责任。然而,学校的短板也是明显的。

  首先是学校的安全预案操作性差、预防功能不足。正如青少年安全教育专家王大伟曾指出的,“中小学校长应对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的根本法宝是制订详细的校园安全预案。但是,大部分安全预案往往是放在校长办公桌上的一份文件,而不是融会贯通到每个学生、每个教师头脑中的可操作的预防技能。”

  其次是教师和管理人员的专业性不够。欺凌情况是复杂的,是玩笑还是捉弄?是矛盾还是欺凌?如果辨别不清、应对不力,就很难获得学生的信任。调查发现,只有六成的学生愿意在遇到欺凌时报告。

  再次就是家校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也是欠缺的,一旦孩子出现问题,家长们往往有不同的反应,如果出现或袒护或偏激的行为,家校合作的可能性就更低了。

  从这个角度说,呼吁教育部门支持学校设立专项经费,用于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服务来防治学生欺凌,的确是一个很有针对性的建议。比如,第三方机构可以提供专业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人际关系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处理欺凌事件时,可以提供更加公正和中立的调查评估,这有助于让学生敢于报告,揭露真相,提出有效应对方案。第三方机构还可以作为家校沟通的桥梁,此前有专业人士建议,在某些特殊事件的家校沟通中,需要“谈判专家”,第三方机构就可以充当这个角色,实现家长和学校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合作。

  更进一步说,“第三方”其实是个概称,它代表着学校和家长之外的强大且广泛的社会力量,可以是高校等教育研究机构,可以是专业的心理医生,可以是司法执法部门、社会调解组织等。我们需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有效联动,寻找更多可落地、有针对性的举措,帮助孩子们驱散校园欺凌的迷雾。(马青)

责任编辑:金凌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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