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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米路装298条减速带:是无知还是任性

2020-11-03 17:04:10

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的主管部门,交警固然对减速带设置有着天然的管辖权,但“上位法”付之阙如,也导致了申请和审批标准不透明、不清晰的问题。

  长度不到300米的路段,竟设置了298条减速带。最近,湖南长沙芙蓉区浏阳河边滨河路的减速带引发网友热议。由于减速带太过密集,一条马路变成“搓板路”,让来往司机苦不堪言。对此,当地交警部门回应,这些减速带是附近的施工单位未经批准设置的,已责令限期拆除。

  根据施工单位的说法,该路段弯急路窄,来往车辆较多,因此施工安装了减速带。然而,过度密集的减速带,恐怕过犹不及,给司乘带来了诸多身心困扰。如果因为减速带导致司机情绪波动,无法集中注意力,甚至可能适得其反,给交通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

  报道显示,长沙的这些减速带是附近施工单位“想当然”设置的。可想而知,相关施工人员缺乏相应的交通安全知识,对道路设施的规划更是缺乏经验,只知道“以多取胜”,这才想出了设置近300条减速带的主意。正是由于有关单位的任性和无知,才上演了以上奇葩减速带的闹剧。

  曾有媒体报道,在江西赣州一段百米辅导因为设置了4条减速带,常有电动车经过时摔倒,让减速带成为“事故带”。减速带除了密度过高,还经常存在单条高度和宽度过大的问题。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隔三差五就会出现关于不合理减速带的群众意见。有理由担心,像长沙等地的奇葩减速带现象不是个例,而是一段时间积累的普遍问题。

  搜索近年来的新闻报道,各地对减速带的管理力度参差不齐,有的是由交警部门、路政部门主动在有需要的地方设置减速带,有的则是附近单位出于自身通行利益私自设置。那些密度和高度不符合常理的减速带,往往就是道路附近单位违规设置的。

  减速带并非法律法规上的规范用语,在有关标准中,更准确的提法是“减速丘”。根据公安部发布的橡胶减速丘行业标准(GA/T 487-2020),即便是严格要求限制速度的路段,连续设置减速丘也不能超过5条,间距宜为10米—30米,而且该标准还要求在减速丘前设置警告标志和标线。值得指出的是,GA/T 487-2020属于推荐性行业标准,不具有强制性行业标准的约束力。

  作为直接关系到交通安全的公共设施,减速带为什么陷入了不曝光不解决的治理困境?相关法律和规则的不完善无疑是主要原因。一方面,法律法规对减速带缺乏详尽的规定;另一方面,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约束力也欠缺。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的主管部门,交警固然对减速带设置有着天然的管辖权,但“上位法”付之阙如,也导致了申请和审批标准不透明、不清晰的问题。

  当然,规则欠缺,并不是主管部门无所作为的理由。在日常道路巡查时,交管、路政等部门理应及时发现问题,开展联动执法,及时查处违规设置的减速带。私设减速带属于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有关部门本来就有主动介入管理的义务,而不能止于一句“未经批准”。

  形形色色的减速带,已经成为众所周知的道路奇葩设施,毫不夸张地说,也成为困扰人们出行的“马路杀手”。我们期待相关法律和标准尽快完善,让减速带的规划、设置和日常维护有更具体的法律依据,在此基础上对设置单位产生强制性的约束力。与此同时,负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也要主动作为,第一时间察觉来往群众的痛点,主动为道路畅通扫清障碍。(王钟的)

责任编辑:王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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