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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放电影,叫停不应是结束

2017-01-06 15:55:27

简单的叫停不应是这件事的结束,而应当在解决好法律与监管的障碍,与保护当事人积极性、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两者之间取得平衡,尽可能地予以协助,让这件事能有更加完满的结局。

  2007年,广西钦州农民罗衍宗花500元买了台二手放映机,开始走村串巷,为十里八乡的村民义务放映电影,一放就是10年。近日,他因无经营许可证被取消放映资格,2017年起不能再为村民放电影。日前广西钦州市钦北区文广局对此做出回应,罗衍宗无证放映电影不能缺失监管,做公益事业也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要取得放映许可证、明确放映范围、明确影片来源。回应同时表示,不存在其他领取放映补贴的同行举报或恶意竞争。

  “为何做好事,也会有人阻止?”罗衍宗的这个疑问,相信也会盘旋在很多人的心头。既然当地官员也承认“罗衍宗干了件好事”,那么,为什么不能够遵循正常的认知准则与行为逻辑,帮助他把好事办得更好,反而要叫停?甚至,不惜引发舆论波澜也要坚持将“叫停”进行到底,这未免失之武断。

  罗衍宗不过是一个热心点的农民。他之所以起意放电影,无非是希望乡亲们的日常生活多点色彩、多点热闹、多点快活。这与政府活跃基层群众文化、满足群众精神生活需求的宏大主旨并不冲突,恰恰还是一种有益、必要的补充。

  就算如回应指出的那样,当地村村建有文艺队,经常自发组织开展活动,也不存在没有电影看的现象,但这与罗衍宗放电影是两码事。既然老百姓喜闻乐见,愿意凑在罗衍宗张罗起的银幕下,说说笑笑娱乐一下,又有什么关系呢?既然政府也承认并鼓励群众“自发组织开展活动”,那到了罗衍宗这里就不应变成双重标准。

  据媒体报道,“热心人”罗衍宗除了义务放电影,也义务帮助村民“平事”,据说,他是当地颇有影响力的“民间话事人”,附近村民遇到困难都希望罗衍宗能帮忙反映,他也乐此不疲。诸如修路、装路灯等公共事务,他都是冲在前面的那个人……这些行为尽管得到了政府认可,但也可能招致侧目,当地回应的“不存在其他领取放映补贴的同行举报或恶意竞争”,恰也说明这当中存在引来嫉妒的疑问空间。这也就是说,不排除罗衍宗的“热心”触动了一些人的敏感与利益。

  但话说回来,有这样一个民间“热心人”,义务放映、调解矛盾、处置麻烦、推动各方面做事情,有什么不好?罗衍宗的行为,恰应该得到当地的引导与帮助,形成良性的官民互动模式。

  各级政府应该习惯并支持这种来自民间、来自体制外的助力,这样的个体善举也是积极、健康的正能量。无论是从培育社会的层面,还是从激活民间对公共事务的参与来看,都有着积极的意义与价值,政府应该多一些包容和帮助。

  放电影当然需要监管,但也切忌不能选择性执法,要解释好其中的疑问。事实上,从目前的回应看,当地已经着手与其沟通协商。简单的叫停不应是这件事的结束,而应当在解决好法律与监管的障碍,与保护当事人积极性、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两者之间取得平衡,尽可能地予以协助,让这件事能有更加完满的结局。

  罗衍宗的努力所在,某种意义上看,恰恰可以填补政府力有不逮的地方。这也从一个侧面表明,罗衍宗的存在,是对政府如何更好地服务民众的一个提醒。如何从其身上汲取更多有益于补充文化服务短板的启示,这也是值得政府思考的。(胡印斌)

责任编辑:贺梓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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