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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昱冰

论“被服务者”的自我修养

  正月还没过完,街头巷尾悬挂的红灯笼、张贴的福字、对联都还整整齐齐的透着喜气儿,可媒体上的社会新闻一栏里,就已经鲜血淋漓,让人不忍卒读。这其中,国际上的事情自有他们各自刀光剑影的背景。

论“被服务者”的自我修养

  国内的,伤害更多是来自于某些人错误的、失衡的自我认知和定位。正是这种错误的认知,造成了辱警、暴力袭击医生、还有其他种种类似的行为,层出不穷。而这些行为,时时刻刻都在暴露着,光鲜外表之下的人类内心中,还残存着很多与现代社会秩序格格不入的野蛮和戾气。

  社会文明发展到今天,绝大多数人都已经接受了自己是社会中的一名“服务者”这一现实,并且也具有了作为一名“服务者”的基本自我修养。

  这种自我修养,是依靠教育、规章制度、社会约定俗成的各种秩序,而渐渐形成的。差不多每个成年人都明白一个道理:我在社会上从事一些工作,通过这些工作获得报酬,来维系生活、提高生活品质。自己的工作肯定会为他人和社会提供一定的服务,所以自己必须让这些工作符合要求、保证质量,很多时候还要兼顾到接受服务的人的感受。只有把这些都做到了,才能获得自己想要的回报。

  以上,就是每一个社会成员作为这个社会的“服务者”的自我修养。今天人类的文明程度,已经实现了基本每个参与社会生活中的人都能具有这样的修养。

  可同时,我们也必须牢记一个现实:每个人在社会中充当服务者的同时,他也是一名“被服务者”。自己的工作,随时都在显性或隐性的为他人提供着服务;同样,自己也随时都在接受着他人工作带来的服务。这个道理并不难理解,但我们很多人,恰恰还不具备作为一名“被服务者”的自我修养。

  什么是“被服务者”的自我修养?很简单,在接受服务的过程中,给予服务者相应的尊重、配合,这是最起码的。高阶一点的,接受完服务后,表现一下感谢。

  这些内容,其实大家也不陌生,当花钱买服务的时候,基本都能做到,可偏偏在无偿享受社会服务的时候,就忽略了这一点。例如:对待警察的态度。

  当然,人在高兴的时候,很少主动去找警察聊聊天。去找他们总是因为不高兴的事,例如财务受损、人身安全受到伤害,这时人的情绪确实容易激动。但是,要知道,正常的社会成员和警察之间的关系,永远不会发生改变——他们是从事一项社会服务的服务者,我们是接受者。

  如果对警察的服务不满,可以去向他们的管理部门提出诉讼,要求按照相应的规则进行管理甚至惩戒。但接受警察服务的时候,必须要做到应有的尊重,这是最基本的修养。

  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医生。人去找医生的时候,肯定都是遇到了问题,甚至是非常严重的问题。但病人与医生的关系,仍旧不会因为病情严重而改变,医生负责提供社会生活中“医疗”这项服务,病人接受他的服务。这个过程中产生任何矛盾,都应该通过正常途径解决,对医生不满意就砍了,那是曹操对华佗。封建社会已经结束很久了,穿越目前只是存在于想象中的。既然有幸生在文明社会了,还是按照文明人的生存法则生活比较好。

  清晨醒来,认真想一想,这一天,走在路上、一日三餐、乘车上网、消费娱乐,虽然花的钱确实都是自己辛苦挣来的,可哪一样也离不开他人的服务——路要人修、交通要人指挥、飞机高铁都需要人驾驶。假如有一天,真的没有人提供任何服务了,那手里攥着再多的钱也无济于事。事实证明,社会发展到现阶段,每个人做“被服务者”,都比做“服务者”的时间长。

  所以,如果像普及“服务者”的自我修养一样,每个人也都拥有了“被服务者”的自我修养,整个社会的和谐指数必将大大提高。

  这个社会,不再只是单方面强调“服务者”们要和颜悦色,“被服务者”们,也能自然而然做到霁月风和,生活中肯定就会减少很多伤害和悲剧,世界也就会变得更柔和。(聂昱冰)

[责任编辑:刘冰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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