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车”APP:非法创新不可取
对类似“全能车”APP这样带有恶意的创新,不能只是其他共享单车企业的防范狙击,其中可能涉及的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等问题,公安机关应及时介入。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近日,有网友反映称,市场上出现了一款名为“全能车”的APP软件。使用该款软件,仅需支付一份押金便可使用摩拜、ofo等多种品牌的共享单车。不过,ofo公司昨天接受采访时表示,未对“全能车”授权,目前正在用技术手段不断封禁“全能车”的服务。
共享单车早已是高度竞争的市场,多个品牌的自行车在街头抢占用户。竞争给消费者带来福利,不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而且在“价格战”中消费者也能时时享受“免费的午餐”。当然这中间确实也存在一个消费者“痛点”——要使用不同品牌的单车,必须要下载不同的APP,还要缴纳不等额度的押金。所谓“全能车”,就是瞄准这个“痛点”,向提供一站式服务。就这个层面而言,“全能车”倒是具有一定的创新因素,但不是所有的创新都有积极意义,非法的或者伤害市场生态的创新,本质其实一种破坏。
“全能车”的破坏性体现在多个层面,其一,他是通过非法方式达成目标,没有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获取其他共享单车企业的合作,而是通过购买其他公民个人信息的方式去恶意注册用户,然后再“转租”给真正的消费者。这里面既存在非法窃取公民信息的嫌疑,又有对消费者的欺诈。这种建立在弄虚作假甚至违法操作基础上的商业模式,是没有可持续性的。而且,盗取公民信息的做法本身是犯罪,就要受到法律的追究,更遑论合法的商业模式。
其二,“全能车”APP的出现是窃取市场成果。各大品牌的共享单车,前期付出了很多经济上、人力上的高成本投入,现在仍处于被人诟病的“烧钱”阶段。在激烈的竞争下,已经陆续有共享单车企业倒闭,存活下来的企业也还没有实现盈利,没能摘取胜利果实。“全能车”APP只是一个投机取巧,并没有单车的研发投入,就坐收押金,其本质就是盗窃。如果这样的模式不被打击,对所有踏实做事的企业,就是巨大的不公平。
我们支持创业者的各种奇思妙想,支持为解决消费者“痛点”而作出的探索。但如果真正是为消费者着想,如果第三方平台的商业模式可行,企业必须要以光明正当的方式操作,找到共赢的方案,去游说相关的共享单车企业加入。那样才有可能实现企业和消费者等多方共赢,那样才是值得欢呼的市场创新。相反,如今这种耍小聪明的做法,只会把共享单车市场搅和的更乱,让消费者承担更多的风险。
所以,对类似“全能车”APP这样带有恶意的创新,不能只是其他共享单车企业的防范狙击,其中可能涉及的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等问题,公安机关应及时介入。打击这样的行为,既是维护市场秩序,也是保护公民信息安全的需要。(敬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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